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南禹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河南将用3年左右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006-10-10 10:28  文章来源:人民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新华网郑州10月8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了解到,河南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将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构建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融资担保服务为主业,且有较强融资担保能力的覆盖全省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按照《意见》要求,担保机构的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等各项责任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5%;暂不得从事国(境)外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收取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政策性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同时,担保机构资产中,80%的部分应主要用于银行存款,原则上不得进行项目股权投资。

《意见》还要求,各省辖市和中小企业数量多、发展快的县(市、区),要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担保行业发展资金。(完)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中国投资增幅连续两个月回落    2006-09-28 12:52
第六届中原花博会开幕 孔玉芳出席开幕式    2006-09-27 16:20
项目名称:开封市宋都御街以西房地产开发项目简介    2006-09-27 15:53
薄熙来:商务部五项措施推进“中部崛起”    2006-09-27 13:06
省商务厅关于组团赴智利、巴西开展经贸洽谈活动的通知    2006-09-27 12:58
我国引入外商直接投资趋理性    2006-09-23 21:04
2005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五十强出炉 33家分布于中原城市群区域    2006-09-23 20:59
2006年商务局安全生产措施得力效果好    2006-09-23 20:4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