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
|
| 2006-11-27 18:29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关于设立成品油批发企业的申请;
2、《成品油批发经营申请表》(附件一);
3、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有关材料;
4、具有全资或控股的、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成品油油库的有关材料;
5、具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的有关材料;
6、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材料;
7、符合成品油批发网络发展规划的要求;
8、各项管理制度材料。
省辖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审查同意后,将审查意见及申报材料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